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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什么企业可以申报创新基金? 答:申报创新基金的企业必须是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的,总人数在500人以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详细规定请注意年度申请须知中“创新基金支持的对象”部分。 2、问:申请创新基金的企业应该具备什么基本条件? 答:申请创新基金的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如下: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申请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3、创新基金不支持什么项目? 答:创新基金不支持: (1)在创新基金申请须知第一部份(四)“创新基金不支持的对象”中,对创新基金不支持项目的作出了具体规定。 (2)创新基金指南各领域对本领域不支持部分具体项目作出了规定(详见黑体字说明),请拟申请创新基金的企业注意阅读本年度指南。凡规定不支持的项目,请企业不要再申请。 (3)未列入年度指南的项目。 4、问:投资类与咨询类企业申请项目是否符合创新基金的要求? 答:不符合创新基金的要求。 5、问:创新基金不支持什么企业? 答:创新基金不支持已经上市的企业以及上市企业占有50%以上股份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中方拥有股权未超过50%的中外合资企业(海外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除外);资产和财务状况不好的企业;非技术性的服务企业以及纯贸易企业等。 6、问:对于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创办的企业,申请创新基金时有什么特殊要求? 答:科研人员携带的科技成果,如果是职务发明(或成果),申请创新基金时应附: 1、 专利证书(或其它成果证书)及其证明本人与该项成果权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2、 本人与成果所有单位签定的批准使用或转让该项成果的合同等。 7、问:对于产、学、研结合的项目,企业申请创新基金时应注意什么? 答:申请创新基金时,要出具有关方面共同签署的技术研制、开发或生产的技术合同,及明确成果权属(如专利证书或其它成果证书)等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签定文件的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不具法人资质的单位与企业签定的技术合同无效。 8、问: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申请创新基金应注意什么? 答: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申请创新基金时要注意: (1)首先要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请创新基金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应报送转制后企业的财务报表(注册不满一年的企业要附验资报告),不再报原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 9、问:创新基金对企业申请项目数额有何规定? 答: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的规定: (1)在同一年度内,同一个企业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指一项技术或产品)。企业要特别注意,申报时不要将几个项目组合在一起申报。 (2)经受理审查确定为不受理的项目,修改补充后可在当年受理截止期(详见指南或申请须知)前再申请一次;经立项审查确定为不立项的项目,当年不得再次申请,申请企业也不能再申请其它项目。 (3)已获得创新基金支持的企业,必须在已立项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新项目。验收基本合格的项目,承担企业当年不得申请新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承担企业原则上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10、问:创新基金有几种支持方式? 答:创新基金有贷款贴息、无偿资助(详见本年度申请须知)和资本金注入(目前尚未启动)三种支持方式。企业应在详细明确创新基金有关规定后,根据其项目的发展阶段和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支持方式。 11、问:企业如何正确申请创新基金支持方式? 答:企业在申请创新基金时应注意: (1)申请项目处于研发阶段或中试阶段的,可以申请无偿资助方式;对于处于中试阶段,但可以申请到银行贷款的企业,创新基金鼓励其申请贷款贴息方式。 (2)申请项目处于批量生产阶段的,仅可以申请贷款贴息方式(企业应特别注意,部分项目只限于申请贷款贴息形式,并在年度指南中注明),不可以申请无偿资助方式。 (3)对于未按照规定支持方式申请创新基金的项目,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将作为形式审查不合格,按不受理处理。 (4)由于资本金投入方式目前尚未正式启动,因此,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暂不受理该种支持方式的申请。资本金投入方式何时正式启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将公布有关信息。 12、问:申请创新基金项目在起名称时应注意什么? 答:申请创新基金项目名称文字应该简练,能准确、如实的反映项目的内涵。在起名称时要注意,不要以“……基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等冠名。 13、问:企业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认真阅读并准确理解“编写说明”。 (2)按要求,用创新基金系统光盘规定格式打印,不得擅自更改、制作,不得手写。 (3)申请书中填写各项数据必须准确、实事求是,不得虚报、瞒报。申请书中的各项数据必须与其它申请材料(特别是可行性研究报告、财务报表)中的数据一致。 (4)企业申请项目“起始时间”需与“填报时间”(封面)一致。 (5)准确填写项目所处阶段,并正确选择支持方式。 (6)在项目执行期(指 “项目起始时间”至“项目计划完成时间”),申请无偿资助形式的项目应写满两年;申请贷款贴息方式的项目执行期应不少于一年,三年以内。 (7)银行信贷部门意见要准确、具体,并加盖印章。 14、问:“项目执行期内计划完成指标”怎样理解? 答: “项目执行期”是指从项目申请创新基金的起始时间到计划完成时间。“项目执行期内计划完成指标”是指从项目执行开始,至该项目完成实际可实现的累计指标,而不是达到的生产能力。此项指标是项目验收时的主要考核依据。 15、问:如何理解“项目起始时间”、“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和“本执行期内计划投资额”? 答: “项目起始时间”是指本项目申请基金支持的时间,即企业提出申请的时间,此时间应与申请书封面的填报日期一致。例如2002年5月提出申请,其项目起始时间为2002年5月,申请书封面的填报日期也为2002年5月。 “计划完成时间”是指基金支持该项目的完成时间。也是 “可行性研究报告总论”中所列项目各项目标达到验收的时间。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只能为项目申请时间后的24个月。例如2002年5月提出申请,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为2004年5月,项目计划实现的技术、经济指标均按此时间点进行测算。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其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为项目申请时间后的12个月至36个月间。 16、问:企业的所在地代码、行业代码在哪里查询? 答:在录制申报软盘过程中,录到所在地代码和行业代码时,分别有下拉菜单,企业选择相应的所在地代码和行业代码即可。 17、问:企业撰写《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由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提供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审查及专家评审的主要文件和依据,这份文件撰写的质量优劣,是否真实,直接关系到对该项目评审结果,认真撰写此文件十分重要。为此,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申请创新基金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定要严格按照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制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撰写。 (2)应突出、清楚地说明项目的技术要点和创新点,技术创新实质是什么(例如是原理创新、结构创新、工艺创新、应用创新等);分别写明每一点的实质内容(如软件算法、技术或工艺路线、主要指标等等)。 (3)要求有与国内外同类技术、产品的比较,可以用文字叙述或表格的形式。 (4)撰写内容要求实事求是、文字明确、内容翔实。各栏目内容应完整,不能有缺项。 (5)可行性研究报告既可以由申请企业组织撰制,但最好委托中介机构完成。 (6)阶段目标(技术、经济指标)要与申请书一致,并可以考核。 (7)应有清晰、完整的目录及页码。 (8)根据创新基金管理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撰写完成后,必须经过以上三名技术专家和一名财务专家论证。参加论证的技术专家必须是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专家名单要附在论证意见后。专家论证可以由企业自行组织,也可以由项目推荐单位组织。 (9)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须将主要内容摘要按要求录制在申请软磁盘相应栏目中。不允许将软磁盘录入格式直接打印成文作为申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可行性报告》书面材料。录入软盘的数据及主要内容必须与书面材料一致。 18、问:企业应如何选择推荐单位? 答:根据《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 “申请材料须经项目推荐单位出具推荐意见” 的规定,企业申请创新基金前,在准备好申请材料后,应选择好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应是企业所在地区的,熟悉被推荐企业及项目情况的地市以上(含地市)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9、问:推荐单位的职责是什么? 答:推荐单位具有以下职责: (1)负责培训所辖地区或本部门所属企业,使其熟悉申请创新基金的有关规定。 (2)调查、了解所辖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及相关项目的情况,并有计划的组织企业申报。 (3)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形式审查:根据创新基金的规定,审查企业申报的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完整。申请项目是否符合创新基金文件规定(如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是否在支持范围内等等)内容审查:申报文件中数据是否正确、合理。(4)对地方政府提供或承诺的匹配资金进行核实; (5)认真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推荐意见表》,对项目的真实性、可靠性做出评价,同时填写《推荐单位信息表》,并将上述文件按规定格式录入软盘。 (6)必须严肃、认真、科学、公正、高效地履行其职责,积极、热情地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如发现有重大失误或虚假行为,管理中心将不再受理其推荐的项目。 20、问:什么是联合推荐? 答:联合推荐是指自2002年度起,经科技部批准的国家火炬软件基地、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基地及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可以与推荐单位联合推荐所辖企业的项目。联合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时,需填写《火炬基地、软件基地、创业中心申报创新基金项目推荐意见表》,由企业将此推荐意见表附在申请材料中一同送推荐单位审查后报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上述联合推荐单位不得独立推荐创新基金项目。 21、问:什么是创新基金“专题评审”?企业如何把握? 答:创新基金“专题评审”是指:每年度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经咨询专家,根据各领域技术发展情况,针对部分需要重点扶持的、有明确开发目标的项目作为专题,由部分具有较大潜在承担能力的企业,在确定的时限内集中申请,并由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的方式。 创新基金专题评审项目每年由科技部确定,在当年度重点项目指南中公布。专题项目评审以收到申请材料日期邮戳为准。 申请创新基金支持的企业在阅读当年度创新基金指南时,应首先了解本企业申请的项目是否是当年度的专题评审项目。如果是,则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终止之前提前寄出。根据规定,专题评审项目在受理截止后,不得按照一般项目申请。 22、企业申报的软盘数据如存在问题如何解决? 答:企业申报的软盘数据如存在问题(如物理损坏、录入信息错误、缺少文件等),管理中心会向申请创新基金的企业发出传真,要求企业修改。在收到传真后,企业应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改,并在一个月内通过Email将修改后的正确信息发给管理中心,或将修改后的软盘邮寄到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23、问:2004年度电子信息领域支持哪些产品和项目? 答:本年度电子信息领域支持的产品和项目包括下列9大类,66小类(注意不包括通用电子仪器以及生产电子产品专用的材料和设备。另外,本年度不支持网站建设类项目;不支持一般的管理信息系统(MIS)和办公自动化系统(OA)。): (1)软件产品包括:系统软件;支撑软件;中间件;嵌入式软件;计算机辅助工程/产品开发软件;基于因特网(Internet)的应用软件;中文及多语种应用软件;图形图象应用软件;金融信息化软件;地理信息系统(GIS);教育软件;电子商务软件;电子政务软件和企业管理软件等14小类。 (2)微电子技术包括:集成电路设计技术;集成电路产品设计开发;IC卡芯片设计开发及模块制造;集成电路产品应用开发;集成电路封装技术;集成电路测试;集成光电子器件等7小类。 (3)网络及计算机产品包括:网络产品;中低端路由器;具有服务质量(Qos)能力的交换式路由器;空间信息获取及综合应用集成系统;呼叫服务器系统设备;手持和移动计算产品(HPC、PPC、PDA)等6小类。 (4)通信产品包括:蜂窝移动通信系统设备;无线接入设备;综合接入系统;波分复用系统;光分插复用设备(OADM);IP电话系统;网管应用系统;智能网络软件;无线网络规划软件等9小类。 (5)广播电视技术产品包括:演播室设备;交互信息处理系统;个人媒体信息服务平台;媒体资源管理系统;信息保护系统;光发射、接收设备;电台、电视台自动化设备;网络运营综合管理系统等8小类。 (6)新型电子元器件包括:新型表面贴装元件(片式元器件);片式半导体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光电器件;半导体发光二极管;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功率半导体器件等6小类。 (7)信息安全产品包括:安全分析与评估产品;安全管理与审计、跟踪产品;安全应用与中间件产品;用户身份识别与访问控制;密码相关产品;安全隔离产品;防病毒产品;安全平台产品;防盗版与防伪类产品;电子信息泄漏与发射防护产品等10小类。 (8)智能交通产品包括:交通信息采集设备和系统;先进的公共交通管理设备和系统、运输营运安全监控和管理系统;先进的交通管理和控制系统等4小类 (9)信息技术服务业包括: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集成电路测试平台;面向中小企业管理、基于规模应用的ASP信息服务系统等2小类。 25、问:申请电子信息领域的软件产品和项目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首先应注意,单位或个人自己开发的自用软件,以及委托他人开发的自用专用软件不能申请创新基金。2004年度不支持一般的管理信息系统(MIS)和办公自动化系统(OA)。 自2002年度起获得创新基金支持的软件产品在项目验收时,必须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在申请材料以及与创新基金的合同中应注明取得上述证书的时间,做为项目验收时的考核指标之一。 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详细说明软件产品的模块构成、具体功能、运行环境、适用对象、采用的技术和实现方法(不仅是软件技术,还包括非软件技术的原理、模型等),尤其是创新点的描述,要详细明确。应附必要的流程图、结构图等。 所申请软件的前期版本或与所申请软件相关的软件产品,如果已经取得检测报告、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应将有关证明作为申请材料的附件。申请单位已经取得软件企业认定的,在申请材料的附件中应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 申请特定行业(如医药卫生、社会保险、银行、公安、通信、信息安全、铁路等等)的软件产品,要符合该行业管理中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说明如何满足上述要求,并附相关证明。 26、问:申请电子信息领域的信息安全类产品时有什么特殊要求? 答:自2002年度起获得创新基金支持的信息安全产品,在项目验收时需要提供权威单位的测试报告和销售许可证,在申请材料以及与创新基金的合同中应注明取得上述证明的时间,做为项目验收时的考核指标之一。 申请与密码相关的产品时,申请单位必须取得国家密码产品主管部门对其资质的认可,所采用的密码算法和核心技术必须已经得到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许可,并附有关证明。 申请安全隔离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网络安全隔离的规定。 其他信息安全类产品的具体要求,请注意项目指南中的相关条目。 27、问:申请电子信息领域的通信产品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通信产品项目,在申请时要有样机(品),并提供功能测试报告。自2002年度起获得创新基金支持的通信产品,在项目验收时需提供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在申请材料以及与创新基金的合同中应注明取得上述证书的时间,做为项目验收时的考核指标之一。 28、问:申请电子信息领域的新型电子元器件产品时有什么特殊要求? 答:申请新型电子元器件产品(不含集成电路),原则上只能申请贷款贴息方式支持,不能申请无偿资助方式支持。 29、问:申报医药类项目的企业需具备那些条件? 答:申报医药类项目的企业应是从事于医药研发、生产的。研发类企业应具备一定的研发场地、设备和人员,具有与完成申报项目相匹配的条件和能力,不能仅是中介转让,原则上应获得GLP的认证。生产型企业应具备完整的三证,应有与申报项目相匹配的研究、生产条件,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应是在本企业产业化,原则上应获得GMP的认证。 30、问:哪些项目可以在未批准进入临床即行申报?需做那些工作、提供哪些文件? 答:此类项目是少量的,是创新性较高的项目,应在完成或接近完成临床前的主要工作后方可申报。主要是指: (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制品新药,需提供中试报告,药效学、急性毒性试验和亚急性毒性试验报告;诊断及诊断试剂类产品应获得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2)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中药、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成分及其制剂;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来源于植物、动物、矿物等药用物质制成的制剂;对于此类新药原料及制剂,要求提供制备工艺、质量标准、稳定性及相关理化性质研究等工作;还要提供药效学、一般药理、急性毒性报告等。 (3)中药材的代用品;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中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制成的制剂;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中药、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制成的制剂;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由中药、天然药物制成的注射液。对于这些新药,要求提供制备工艺、质量标准、稳定性及相关理化性质研究等报告,还需提供主要药效学、一般药理、急性毒性、长期毒性报告等。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新药原料及制剂;包括:通过合成或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天然物质中提取或通过发酵提的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天然提取活性物质的化学修饰改造产物及其制剂、用拆分或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由已上市销售的多组份药物制备为较少组份的、新的复方制剂。此类项目要求提供制备工艺、质量标准、稳定性及相关理化性质研究等报告;还要提供主要药效学、一般药理、急性毒性等报告。 31、问:申报制剂辅料类项目有何要求? 答:申报制剂辅料类项目时相关的辅料应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医药辅料的生产批文。新型辅料的申请一般是随同相关制剂的报批而批准的,因此,应同时申报相关制剂。 32、问:申请新材料领域项目的的企业为什么要认真研究指南? 答:指南是基金的重要文件,基金有关技术创新方面的要求是通过指南来反映的。所以申请企业应认真阅读基金项目年度指南,研究指南中各项条款内容的有关要求。在编写项目可行性报告时,应将项目与指南中相关条款的关系在报告中描述清楚。 33、问:新材料领域为什么不支持以下方面的项目? 答:支持创新是基金的宗旨,创新的产品(技术)是企业发展的动力。所以基金不支持技术含量低、环境污染严重、单纯劳动密集型的传统材料及制品项目;不支持无产品检测报告、无用户试用报告的项目;不支持简单借用纳米概念、不具有明显纳米材料尺寸效应的项目。 34、问:为什么申请新材料领域的项目应满足以下几方面要求? 答:创新是手段、产业化是目的。企业开发的任何一项技术或产品都要以产业化为最高目标,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国家设立创新基金支持中小企业的目的。同时申请材料是专家评审项目的重要依据,一个完整科学翔实的申请报告是得以立项的重要基础(第一步)。所以申请创新基金新材料领域的项目,须提交以下几方面内容:(1) 提交按照项目名称和创新点进行查新的当年度(或一年内)查新报告,报告须由省级或省级以上有资质的科技查新部门完成;(2)专利申请:被受理的须附受理通知书、专利请求书、专利说明书、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已公开或授权的专利须附专利(公开)说明书;(3) 须提供经权威部门对产品的测试、检测报告(原则上报告上应有CAL或CMA资质章);(4)所提供的用户报告,应包括产品性能或使用情况的数据;(5) 申报生物医学材料 :一、二类产品要有注册批件,三类产品要经国家药监局认定的权威部门测试并进入临床试验阶段(附报告);(6)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企业须提交地方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或环评报告;(7)特殊行业的产品须提供符合该行业的管理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35、问:申请创新基金对企业的财务报表有何要求? 答:企业报送的财务报表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当年成立的企业,应报送注册验资报告及其附件、申请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不要求审计),财务报表各页须加盖申请企业的印章。 (2)申报当年前一年度成立的企业,应报送申报前一年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以及申报当年申请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不要求审计),所有财务报表各页必须加盖申请企业的印章,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必须加盖审计机构印章。 (3)申报当年前一年度之前成立的企业,应报送申报前两个年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以及申报当年申请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不要求审计),所有财务报表各页必须加盖申报企业的印章,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必须加盖审计机构印章。 (4)上述申请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的会计期间应当是从年初(1月1日)至申请前一个月的月末,具体是指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应当是当年1月1日的财务数据,而不是某月月初的财务数据。 (5)企业报送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要求五份中至少有一份原件,其它可以是复印件。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印鉴要清晰。 (6)企业在报送的财务报表上不得做任何涂改,如发现有涂改问题,将视该报表无效。 (7)对于以“贷、保、贴”方式申请的贷款贴息项目,有关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可以不报。 36、问:对企业提供的审计报告有何要求? 答:企业提供的审计报告应当是:有相应资格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所出具常规的年度审计报告,而不是专项审计报告或者具有其他特殊使用对象和目的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应当是一套年度财务报表对应一份审计报告,而不能是两个会计年度报表合并审计后形成一份审计报告。 37、问:从2004年度开始,项目拨款方式有何改变? 答:根据中央财政预算拨款方式改革精神,从2004年开始,新立项项目经费的拨款渠道,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具体就是由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每年分批将项目资金直接拨付企业。 38、问:作为附件材料的“公司章程”是必须上报的吗? 答:是的,“公司章程”作为附件材料必须上报。 39、问:立项项目何时进入合同签署阶段? 答: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发文并通过《科技日报》、创新基金网站等媒体对外公布当期立项名单的时间,即为进入合同签署阶段的时间。 40、问:合同签署的程序是什么?合同签署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答:(1)立项名单公布后,首先经过四周的异议期,在此期间,如立项项目遇有投诉或举报,基金中心将暂停该项目的合同签署,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该项目的合同签署程序; (2)异议期满后,基金中心计财部负责起草合同。无偿资助项目合同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项目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再转交项目承担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合同以特快专递方式直接邮寄给项目承担企业; (3)项目承担企业和推荐单位按照合同附带的“合同签订说明”的要求,审核、修改合同并盖章签字,一式四份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回基金中心;尤其要对企业名称、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等信息认真审核。 (4)基金中心审核修改后盖章,合同生效。无偿资助项目合同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推荐单位两份,推荐单位转交企业一份;贷款贴息合同直接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项目承担企业。 (5)正常情况下,从立项名单公布到企业收到生效合同需40到60天。 41、问:企业如何配合基金中心加快合同签署速度? 答:(1)企业应严格按照“合同签定说明”的要求签署合同,该说明是基金中心针对以往合同签署过程中常见问题而编制的,企业务必由合同经办人保管好该说明以便随时查阅; (2)避免因疏忽而导致的错误,如单位名称写错,邮寄地址写错等,此类错误将延误合同的签署; (3)企业有“合同签定说明”以外的特殊问题应及时向基金中心电话咨询; (4)企业务必由合同经办人保留一份合同复印件以防邮件丢失而无法重新邮寄; (5)合同经办人变更时务必做好交接工作以防合同丢失; (6)无偿资助项目承担企业应主动配合推荐单位做好签署合同的工作。 42、问:合同签署时间有没有期限? 答:有。企业必须在立项名单公布后6个月内与基金中心签署合同(因疑议期投诉而延期的项目除外)。 43、问:合同内容能否更改? 答:原则上合同的实质内容不得更改(如企业名称,经济、技术指标,配套资金金额,阶段目标等);其它内容可按“合同签定说明”要求更改(如通信地址、联系人、错别字等)。 44、问:贴息合同是否要等到付息单据收集齐了再签? 答:否,应该先签署项目合同,付息单据可以随后再寄。 45、问:是否可以催问合同签署的进程? 答:在合同正常签署期限内,基金中心不接受来电查询。企业如需查询邮件是否寄到,可以凭特快专递单据到邮局查询。